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职工年休假、探假等假期的规定
时间:2006-2-12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0年5月制定,2004年11月修订)

 一、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天数依据工龄确定。工龄满7年的职工,当年休假7天;自第8年起,工龄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一天,到14天为止;上述假期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摘自《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宁党办〔1991〕34号)
  二、探亲假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每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摘自(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三、产假假期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摘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家干部、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增加产假40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0天,工资、奖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给男方护理假30天,享受探亲假待遇。国家干部、职工晚婚的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14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摘自1990年12月28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
  四、 计划生育手术假假期
  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凭施术单位证明,按规定享受休假,工资、奖金照发。——摘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
  五、婚丧假假期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摘自《关于国家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劳总薪字(198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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