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及分工
时间:2006-2-12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1年7月制定,2005年3月29日经主席办公会议修订并通过)

  一、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职责
  协调委员会综合协调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的实施,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民心工程"有关残疾人工作的任务,部署检查残疾人工作。  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1、市委宣传部:发挥职能作用,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宣传工作之一,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文艺、出版等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自强自立的优秀残疾人;宣传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个人;宣传社会扶残助残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市总工会:倡导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残疾职工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对做出优异成绩的残疾职工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3、团市委:积极动员广大团员及青少年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雏鹰行动”、“手拉手 ”等系列扶残助残活动。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及各企业建立青年志愿者扶残助残服务站,开展助残活动,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实施“希望工程”救助失学残疾少年儿童。对做出优异成绩的残疾青少年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4、市妇联:切实维护残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巾帼建工”、“手拉手”等助残活动,提倡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捐助贫困失学女儿童。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女残疾人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5、市文联:联系并依据有关章程规定的条件,吸收残疾人中的文学、书画、摄影、戏曲、音乐、舞蹈等特长者参加文联所属协会,参加文联不同层次的创作和艺术交流活动,为他们提供出人才、培养出成果的环境和条件 。
  6、市科协: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植业、加工业的残疾人优先优惠提供科学技术的咨询、指导、产销信息以及其他方面技术的服务,开展科技下乡助残活动,做好科技扶贫助残。
  7、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将残疾人事业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给予保证 。
  8、市财政局:大力扶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协调、指导、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业务,并对县、区进行业务指导 。
  9、市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媒的作用,报道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类动态,组织残疾人重要节目的宣传报道,办好残疾人专栏(题)节目和电视手语节目。
  10、市文化旅游局:在全市性公共文化活动中,广泛吸纳残疾人参与,举办残疾人专项文化活动,协助残联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文化文艺人才,挑选残疾人文艺精品,参加区内、国内、国际的各类比赛;指导检查市图书馆开辟盲人有声读物专柜。
  1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定》,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列入全市劳动和社会就业计划。协助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宣传工作,做好残疾人劳动合同、协议的签定。加强按比例就业工作执法力度,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职称评定、技能鉴定等工作。
  12、市民政局:搞好对全市各类贫困残疾人社会救济,落实好对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救助工作。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大力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落实福利残疾职工养老、医疗、事业保险规定,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稳定残疾人的就业队伍。
  13、市卫生局:将全市残疾人康复、预防残疾、卫生保健工作列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承担并完成残疾人医疗康复任务。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认真做好特殊人群补碘及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工作。落实《石嘴山市残疾人优免办法》中对残疾人的医疗优惠政策。
  14、市人事局:指导残疾人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并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的分配工作;完善落实残疾人工作者福利待遇;负责“自强模范”、“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呈报和审批。
  15、市教育局:做好全市残疾人教育工作。使可以接受教育的残疾少年儿童与正常儿童的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同步,使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等残疾儿童的入学人数逐步增加,至“十五”末,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5%。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做好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都能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做好特教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及扶残助残的宣传教育工作。
  16、市建设局:认真贯彻《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在全市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并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17、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地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行政规章,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教育、康复等提供法律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把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落到实处。
  18、市司法局: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将其列入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并进行考核验收。市、县、区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室,依法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19、市公安局: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残疾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精神病残疾人管理和吸毒人员的统计管理和康复工作。
  20、市体育局:广泛吸纳残疾人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各体育场馆免费为残疾人开放:配合残联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并免费提供场地和器材。选派教练协助市残联做好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的运动员选拔、训练及竞赛工作。依据《石嘴山市残疾人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奖励办法》,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21、市计生局:大力宣传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知识,作好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减少人口出生缺陷残疾。
  22、市统计局:协助残联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数据。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有关残疾人基本情况的调查。
  23、24、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依据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工作。依照税法及《石嘴山市残疾人优免办法》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及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税的优惠照顾。
  2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及《石嘴山市残疾人优免办法》,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给予办照、减免各种费用的优惠照顾。
  26、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将残疾人青少年列入工作规划和活动之中,进行调研论证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残疾青少年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27、市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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