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央和地方各项财务规定,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负责财务预算和决策的制定,为领导提供测算依据。 三、负责残疾人事业计划专项资金决算表的填制及申报。 四、起草有关财务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经费报告,做到经费有计划,预算有安排。 五、严格按预算执行各项财务开支,合理预算、合理开支、民主理财。 六、按时记帐、报帐、做帐及核算手续。 七、做好公积金、养老金、医保的调整核对工作。 八、做好工作人员调资的申报、审批及工资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