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0日制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残联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恪守“人道、服务、廉洁、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切实尊重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残疾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残疾人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三、指导和推进全区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实现首问负责制,耐心、周到地答复残疾人的询问,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五、坚持廉洁从政,接受残疾人及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将专项经费挪作他用;严格按照中残联要求,免费办理残疾人证。国家配发的残疾人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发放,不许收取额外费用。 衷心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残疾人对我们的服务承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法违纪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952-2014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