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监督对象。区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二是明确监督范围。把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属于廉洁自律范围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等作为信访监督的重点。三是明确监督方法。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函询)、由基层纪工委核实轻微违纪问题并上报结果等方法,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打印】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