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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各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
二是加大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力度。通过明确职责,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强化监管等措施,教育会计人员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管理。针对政府采购特点,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管理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大力推进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制度。完善资格管理制度,构建政府采购的信用体系,凡涉及商业贿赂的当事人,要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
四是加强对国有产权转让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力度,及时制止交易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严肃查办在产权交易中收受贿赂,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借机隐匿、转移、侵占国有资产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