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和固定财产的使用,严格执行区委、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在使用上明确责任人,进行专人管理。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对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讲人情,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监督,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公开、透明政务,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四是查找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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