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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六个排查”、“七种人”、“四个一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使效能建设见到实效。
一是查摆问题围绕“六个排查”。一查执法观念、宗旨观念树立得牢不牢,为民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工作态度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二查履行职责的意识够不够,是否有不作为现象,接处警是否及时,办案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案卷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对辖区发生的案件和涉法上访是否做到精心处置;三查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强不强,是否有乱作为现象,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处置是否得当;四查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好不好,是否有软、散、懒和冷、硬、横、推的现象,在“车、酒、赌”等方面上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驾驶警车耍威风、乱停乱放、乱创红灯等问题;五查遵章守法观念强不强,是否有贪脏枉法、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仗权索贿问题;六查精神状态和警风正不正,是否有不求上进,不思进取、甘居落后、工作任务完不成做不好的问题。
二是查摆问题重点围绕“七种人”。一是因酒惹过祸和容易发生酒后驾车问题的人;二是易发生赌博问题的人;三是自律意识不强,道德观念淡薄被通报处理过的人;四是自控能力低,易冲动,工作中不讲究执法技巧,方法简单的人;五是特权思想严重、因冷硬横等问题被群众投诉的人;六是工作作风不踏实,自由主义较强,工作散漫的人;七是业务不娴熟易出问题的人。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结对子等方式,帮助“重点人员”认识问题和改正错误,促其整改提高。
三是处理问题态度坚持“四个一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顶风违规、违纪者,一律予以辞退、开除或限期调离公安机关;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对告状求助群众耍冷漠、生硬、蛮横等官老爷态度的,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开除或限期调离公安机关;严禁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违者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吃拿卡要”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宴请、礼物或娱乐活动,一律予以辞退、开除或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