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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环境信访月报

新闻来源:石嘴山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1-11-4

石嘴山市环境信访月报

 

2011.10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1031

 

10月份环境投诉与应急监控中心共收到信访事项40件,按污染类别划分为:噪声污染8(均为建筑噪声污染),占总投诉数的20%;大气污染25件(均为工业废气、粉(煤)尘污染),占总投诉数的62.5%;水污染5件,占总投诉数的12.5%;固体废弃物污染1件,占总投诉的2.5%;其它污染1件,占总投诉的2.5%。按信访方式划分为:其中,来电23,来访1,上级交办4,网上投诉12件。本月受理的环境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

108日,接到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转办的“惠农区红果子新公墓旁洗煤厂提炼化工原料排放废气污染”的投诉后,针对投诉人的反映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洗煤厂是石嘴山市嘉鑫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申请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土法硫磺生产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并且该项目无任何污染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直接外排污染环境。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违法事实,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石嘴山市嘉鑫煤业有限公司将已建设的土法硫磺生产设施三日内拆除。逾期不拆除,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将对其非法硫磺生产项目强行进行拆除。经1015日复查,该厂生产设施已拆除。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厂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或杜绝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于厂矿企业污染投诉问题,加强查处力度,严格实行督促、审核、督办制度,确保厂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从而有效地避免重复投诉。

2.进一步加强建筑噪声监督管理,尤其对夜间施工投诉较多的工地要加大查处力度,避免噪声扰民,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对群众产生的环境污染。

附表一:

石嘴山市环境信访事项情况10月份统计表

 

行政区域

 

受理数

        

信访方式

     

上级交办

 

 

 

 

 

 

 

 

访

 

 

 

 

 

 

 

 

水污染

大气污染

噪声污染

固废污染

其它污染

餐饮油烟污染

工业烟尘废气

社会生活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

工业噪声

大武口区

19

3

0

6

0

8

0

1

1

2

0

1

12

4

惠农区

21

2

0

19

0

0

0

0

0

2

0

0

11

8

合计

40

5

0

25

0

8

0

1

1

4

0

1

23

12

抄报: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抄送:市信访督办局,本局领导

发: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平罗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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