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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深入进行,结合实际,市科特办制定了《石嘴山市2007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和改革科技特派员创业的保障措施。争取市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50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落实《石嘴山市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创业的暂行规定》等政策。
二是注重培育和扶持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典型。积极发现、引导、培育2-3个“月亮型”企业;扩大“星星型”企业覆盖面,在创建利益共同体的数量和质量上有一定突破。
三是积极组织和实施好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科特办对我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有更大的资金支持;市、县(区)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及园区建设项目继续向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倾斜。
四是广泛宣传和交流科技特派员创业成功经验。对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工作中涌现的新的创业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组织一次全市科技特派员代表外出考察学习。
五是深入调查和研究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创新性工作。探讨和完善以市、县(区)科特办为主的科技特派员信用贷款制度,研究、制定扩大贷款额度和简化贷款程序的可行性操作办法;总结和推广惠农区科技特派员以反租倒包的形式为企业建设原料基地的成功经验;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调研;研究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新思路,下一步主要考虑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择事业心强、经验丰富的已退休及临近退休技术人员和市县(区)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及未就业大学生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进行先期调研,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
六是认真完善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对科技特派员创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成绩平平、无所作为、不思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解聘,精干队伍。
七是全面总结和表彰科技特派员创业成绩。市、县(区)科特办组织召开年度总结表彰会,对在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创业成效显著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以奖代补,扩大表彰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