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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嘴山市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
时间:2009-6-15 11:08:59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加快创新型石嘴山建设进程,奋力推进石嘴山跨越发展。我市拟开展石嘴山市第七届科技成果奖励评审活动,现将有关申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石嘴山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技术先进并已通过实际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了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并已在石嘴山市科技局进行了成果登记。

320067月以来完成但尚未获得市级、行政厅级以上(含厅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

42006年以来已获国家、自治区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市、县(区)属单位完成的成果必须经其主管部门或县(区)科技局审查同意方可申报。

2、企业完成的成果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按要求填写《石嘴山市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10份。按行业划分工业、农业和医疗卫生分别报送石嘴山市科技局工业科、农业科。申报材料均应直接报送不得邮寄。

2、推荐书要严格按照推荐书的填写说明和要求填写,推荐书可在网上下载,具体方法如下:打开石嘴山市科技局的网页,浏览首页“网上公告”栏目后,点击“下载专区”可见 “石嘴山市第七届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3、市科技局工业科、农业科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分别进行形式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715,逾期不再受理。

2、每个项目申报需交纳评审费300元(用于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工本费、材料费、评审费),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工业项目联系人:市科技局工业科  吴敬元、马莉  联系电话:2012630

农业、医疗卫生项目联系人:市科技局农业科  高云、王兴平  联系电话:2012893

附:石嘴山市科学技术成果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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