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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特派员:
根据宁科特办发〔200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深入发展,现就我市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申报要重点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优势特色产品开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发展壮大、农产品销售,通过项目实施能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支持原则
1、申报项目要技术成熟,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看好,实施主体需是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性的科技特派员创办的经济实体。
2、科技特派员要有资金或技术投入,并与农民(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3、通过项目实施,能形成科技特派员名牌系列产品和创新系列产品。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的创业项目需填写《2008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申请表文字版及电子版于3月22日前报送石嘴山市科特办(邮箱:plkwxp@126.com),申报项目经石嘴山市科特办审核、筛选后统一上报自治区科特办。
附:2008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石嘴山科特办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二〇〇八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 支持项目申请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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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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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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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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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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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农民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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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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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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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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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行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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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效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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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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