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完成六大生态园建设项目,新增绿地面积296公顷,其中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0公顷;
2、完成黄河街延伸段、星光大道新区段、山海路、滨湖路、工农大渠(世纪大道至山海路段)、工人西街等绿化项目;完成青山公园改造项目;完成老城区“见缝插绿”工程;完成老城区街路绿化工程,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力争市区干道绿化率不少于25%;完成摆放盆花80万盆的任务;
3、完成高标准庄点绿化5个;
4、积极筹建和实施核桃基因生态园(库)建设项目,搞好前期开发建设工作;积极做好绿化植物引种、育种、示范和推广工作,大力发展生产绿地,新增生产绿地面积1000亩,达到全区生产绿地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的标准;
5、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创建“园林化小区”工作,实现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改造旧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50%以上的目标;
6、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部队院校、医疗卫生、商业中心等的庭院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以及绿地认养活动;负责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外部大环境绿化、园区内公共绿化、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建设、入园企业的庭院绿化等,实现绿地率达到35%,达标单位达50%以上的目标;
7、负责辖区范围内区属学校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力争85%以上的城区学校和8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园绿地率达到35%以上;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商业网点的“门前四包”工作;
8、发挥和行使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和职权作用,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以上。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惠农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完成城区公共绿化,新增绿化面积832.9亩,栽植各类苗木及花灌木65万株,种植草坪50万平方米;摆放盆花55万盆的任务;
2、完成城市区外围及生态园绿化项目,完成绿化造林面积9092亩;
3、完成平原绿化工程造林1.38万亩;优势产业带工程造林10000亩;完成庄点绿化30个;
4、大力发展生产绿地建设,达到全区生产绿地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的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搞好植物引种、育种、示范和推广工作;
5、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创建“园林化小区”工作;完成新建居住区绿化美化面积5万平方米,实现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改造旧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50%以上的目标;
6、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部队院校、医疗卫生、商业中心等的庭院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和绿地认养活动;负责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外部大环境绿化、园区内公共绿化、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建设、入园企业的庭院绿化等,实现绿地率达到35%,达标单位达50%以上的目标;
7、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学校校园绿化,新增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力争85%以上的城区学校和8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园绿地率达到35%以上;完成沿街商业网点的“门前四包”;完成工业园区主干道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92亩;
8、发挥和行使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和职权作用,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以上。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惠农区人民政府(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平罗县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完成天河湾湿地生态园和明月湖生态园年度建设项目;完成唐徕渠带状公园年度建设任务;
2、完成新区广场建设工程;完成鼓楼大道、萧公大街、唐徕大街、玉皇阁大道、团结西路延伸段、西环路等县城道路绿化工程;
3、完成县域范围内所有居住区绿化美化达标任务,保证新建小区35%、改造旧居住区30%以上的绿地率指标;使全县园林式居住区占50%以上;完成沿街商业网点“门前四包”工作;
4、完成平原绿化造林3.41万亩,其中以治沙为主的灌木林2.97万亩;完成经济林建设2000亩;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800亩;完成庄点绿化35个;
5、负责县属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部队院校、医疗卫生、商业中心等的庭院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以及绿地认养活动;负责太沙工业园区外部大环境绿化、园区内公共绿化、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建设、入园企业的庭院绿化等,实现绿地率达到35%,达标单位达50%以上的目标;
6、完成县属所有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力争85%以上的城区学校和8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园绿地率达到35%以上;
7、发挥和行使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和职权作用,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城乡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以上。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平罗县人民政府(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园林管理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加强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行政管理、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城区造林绿化水平,有效增长城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并逐年缩小两城区间的绿化指标的差距,达到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相差2平方米以内的目标;
2、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2008年自治区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生态建设任务;
3、发挥和行使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和职权作用,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以上;搞好城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调查、建档立卡和病虫害防治与工程保护工作;
4、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创建“园林化小区”工作,实现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改造的旧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50%以上的目标;
5、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部队院校、医疗卫生、商业中心等的庭院绿化美化达标工作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实现绿地率达到35%,达标单位达50%以上的目标;
6、完成中华奇石山生态园、潮湖生态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3000亩;
7、完成大武口新区至沙湖景观大道、大武口至惠农快速通道两条城市道路的景观绿化建设;
8、负责协调水利管理部门,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河、湖、渠的生态环境面貌的整治改造工作,构建城市园林景观;
9、认真执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监督管理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完成新建居住区绿化美化任务,有效提高和保障绿地率标准;
10、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肃处理侵占林地、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审核程序;规范依法收缴异地绿化补偿费、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绿化费等程序,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巩固绿化成果。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园林管理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规划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制定完整、科学、可操作性强、与时俱进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符合本地区发展的需要,科学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
2、加强和规范城市建设审批管理,合理规划与布局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留足城市区绿地面积,保证城区绿化率、绿地率指标有充分的增长空间;留足市区主干道路绿化带面积,达到主干道绿地率不少于25%的标准;
3、配合市园林局完成“双创”工作中城市建成区的范围、面积等有关事项的界定工作。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规划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城管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负责全市城市区道路与市容市貌的监管与改造,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户外广告的规范性管理和城市街路的清扫卫生,达到道路机械清扫率15%以上的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力度,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的目标;
2、根据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辆的标准,大武口区城区人口21.8万人,应拥有公交车辆170辆,惠农区城区人口13.9万人,应拥有公交车辆110辆;全市城区实现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15%的目标;
3、制定计划,有效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实现全市城市区主次干道装灯率和亮灯率达98%以上的目标;
4、根据万人拥有公厕4座的标准,实现大武口区城区拥有公厕88座,惠农区城区拥有公厕56座的目标。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城管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建设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2、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建筑水准,达到城市新建建筑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的标准;
3、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力度,截至2008年底,达到全市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的目标;
4、完成锦林葡萄生态园建设项目,新增绿地1456亩;完成大汝路延伸段景观建设工程,新增绿化面积790亩;完成新区行政中心广场的景观建设工程。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建设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负责全市城市区范围内的热、水、天然气能源的供应;
2、继续实施全市城区天然气改造工程;
3、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社会实效,实现全市城市区燃气普及率7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70%以上、用水普及率8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污水处理率45%以上的目标。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环保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发挥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市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2、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全市各类污染企业的工业“三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实现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2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四类以上标准的目标;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环保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教育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负责市教育局所属的所有中学以上学校,包括宁夏理工学院、职业中学、聋哑学校、各类大中专院校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力争85%以上的城区学校和8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园绿地率达到35%以上;
2、配合市园林管理局做好“花园式学校”的创建、评审、考核、验收工作。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教育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二OO八年“双创”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实施安排意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市水务局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河、湖、渠的全面整治改造工作,重点搞好北武当沟两侧的景观完善工作;“三沟合一”工程的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2、完成新月海文化生态园建设项目,新增绿地300亩 。二、考核验收标准与依据
以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双创”的标准和“双创”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依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字):
石嘴山市水务局(签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