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按照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的有关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继续开展以“互助送温暖,服务促和谐”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切实做好困难职工慰问工作
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情况,在对入档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普遍走访慰问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四类群体的走访慰问:一是目前遇到暂时困难的重点行业和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二是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困难职工;三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贫的困难职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五是困难单亲女职工。
二、多种形式,扎实推进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2012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围绕重点人群,采取多种途径,做到重点帮扶、集中帮扶,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难点问题。
(一)深入开展困难职工状况摸底调查。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要把调查摸底情况、工会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及时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推动相关解困政策和措施的完善。
(二)积极推动市委、政府各项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各级工会在走访过程中,要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在就业、创业、工资收入、医疗、住房和子女助学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让困难职工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凝聚共识,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自觉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稳定。要调查了解各项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于在走访中发现的应该落实而没有落实的,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政策的及时落实。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各级工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走访慰问活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帮扶”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八送”活动。即:要为生活特殊困难的职工群众送物资;为患大病职工送医疗救助;为困难职工子女送助学金;为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下岗人员提供培训,送文化;为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失业人员提供指导,送小额借款;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送法律援助;为困难劳模送关怀;为春节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职工送慰问。
(四)做好农民工维权和帮扶工作。“两节”期间,各级工会要集中为农民工办好事做实事:一是继续协助政府开展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行动。与人社、建设等部门积极配合,在春节前共同开展农民工欠薪治理行动。二是继续开展“关爱农民工行动”,各级帮扶中心要为求助的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各级工会要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坚持生产的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多方筹措,为送温暖活动提供资金保证
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和物资,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结合地区、企业实际,积极开展捐献活动。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壮大工会帮困资金,为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提供必需的资金,为工会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级工会要加大对送温暖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有关帮扶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按照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送温暖专项资金必须在春节前全部使用完毕,并及时上报“三联单”和“实名制”报表。 |